关于就废止《潮州市突发事件应对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6-08-07 11: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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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制度体系,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潮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精神,我局按相关要求对现行有效的《潮州市突发事件应对规定》进行清理。为确保文件清理工作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现向社会就废止《潮州市突发事件应对规定》公开征求工作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 2026年8月7日 至 2026年8月19日。

  二、拟废止主要原因

  (一)上位法已修订,制定依据变更。《潮州市突发事件应对规定》的制定权限、程序、所设定的行政管理措施符合文件制定时的参考依据,但制定时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已重新修订,该文件中具体内容、具体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存在缺位、工作要求存在差距等情况。 

  (二)上位法已覆盖,无需重复修订。鉴于目前《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预案文件已完善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各方面工作机制,且以上法律法规基本涵盖《潮州市突发事件应对规定》内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二)严控发文数量。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不具有进一步保留的必要。

  三、意见反馈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意见请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建议及理由。

  四、其他说明

  1. 本次征求意见仅针对本次拟废止的《潮州市突发事件应对规定》;

  2. 公众提交的意见建议,我单位将汇总梳理、认真研究,作为考虑文件是否废止的重要依据;

  3. 严禁提交无关、恶意、重复内容。


提交意见网页:https://www.chaozhou.gov.cn/hdjlpt/yjzj/answer/5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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