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潮安区彩塘镇“8·13”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2025-10-10 20:0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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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3日下午15时许,位于你区彩塘镇金砂二村潮州市潮安区金阳光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防台风光伏项目安全隐患巡检时发生人员坠落,造成1人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潮安委〔2024〕7号)等有关文件和省安委办关于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工作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及时协调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调查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按照《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潮安办〔2020〕27号)要求,在10月17日前向市安委办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同时要附上移交纪委监委的问题线索情况。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市安委办说明情况。

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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