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潮州市应急管理局积极推动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及时排查整治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5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非煤矿山行业
案例一:2025年5月11日,潮州市某非煤矿山企业安装工周某日常巡查中发现爆破平台路边挡墙基础垮塌悬空,极易发生路边挡墙基础大面积坍塌事故。周某当即向安全管理部报告,安全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情况属实。项目部立即安排现场负责人严格按照该企业《破碎制砂加工生产线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挡墙基础修复施工,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该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对周某奖励1000元。
案例二:2025年4月16日上午,潮州市某非煤矿山企业排水工高某在生产线现场发现一名机修工作业过程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举报。安全管理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到生产现场进行核实,纠正该员工的违章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公司举报奖励制度对高某奖励100元。
案例三:2025年5月,潮州市某非煤矿山企业项目部矿卡驾驶员梁某在一采区进行运输作业,途经+64.5平台东部时,发现+64.5平台东侧安全挡墙缺失,随即向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报告了相关情况,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随后对现场进行查看并报告了公司安全部,安全部立即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并要求项目部组织机械进行整改,消除了事故隐患。该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200元,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该员工进行通报表扬。
工贸行业
案例四:2025年3月2日,饶平县某液氨制冷企业仓管员郑某,反映在公司仓储区的其中一个冷库门外的开关插座面板掉落,存在安全隐患,容易造成漏电触电的安全事故发生。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接到举报,马上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并及时更换新的开关面板。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郑某50元。
案例五:2025年6月,饶平县某企业员工卓某反映在公司的消防通道有纸皮等杂物堆积,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容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接到举报,马上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并及时清理杂物。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卓某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