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近期,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把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对发现的不履行管理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基本情况: 企业一:7月12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潮州市潮安区浮洋聚源纸品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有限 空间管理台账没有明确具体有限空间的数量及位置,并且纸浆池、破碎罐等存在硫化氢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部位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作业票未注明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情况,且存在由同一人代替签名;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二:7月12日下午,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潮州市潮安区东升纸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没有明确具体有限空间的数量,并且在1号车间纸浆池存在硫化氢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部位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限空间作业票中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为同一人,安全条件确认和评审人员未签名;有限空间救援准备不齐全等违法违规行为。 处置情况: 对上述两家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法进行立案处理。对此,呼吁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务必加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的管理,建立辨识台账,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须制定作业方案,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坚决杜绝盲目作业、盲目施救,避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政策解读: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中第十三条规定,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 说明:“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是指可能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磷化氢、氰化氢等有毒气体,容易发生中毒事故的污水处理设施、纸浆池、腌制池、发酵池等有限空间。 安全提示: 有限空间作业环境较为复杂,不确定因素较多,是不能被忽视的高风险作业,也是历来是威胁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隐形杀手”。近期我市进入高温天气,类似污水池、发酵池、纸浆池容易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从业人员如果贸然进入通风不良的有限空间,极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企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作业基本安全知识,具备有限空间作业的技能,切实做到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要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如果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要确保救援人员防护措施足够安全、有效。当事故现场不具备自主救援条件时,必须及时拨打 119 和120,依靠专业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坚决不允许未经培训、未佩戴个体防护装备人员强行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