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关于规范潮州市城区车辆停车秩序的通告》自动失效的公告
2023-02-21 16:1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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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潮州市城区车辆停车秩序的通告》(潮城综〔2020〕25号)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对《关于规范潮州市城区车辆停车秩序的通告》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征求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意见。鉴于2022年8月24日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为避免规范性文件内容有所冲突,现宣布《关于规范潮州市城区车辆停车秩序的通告》(潮城综〔2020〕25号)自动失效。
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