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省、市有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依法进行,遵循“公平公正、高效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二、监管对象
(一)对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督查。
(二)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枫溪执法分局本年度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处罚进行督查。
三、主要内容
(一)随机抽取执法督查人员
建立执法督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由局相关科室人员和枫溪执法分局全体在编人员组成。执法督查人员应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登记信息包含督查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和执法证号等。开展督查时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及以上执法督查人员和我局执法监督科、法规科、执法科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督查组应当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实施督查。
(二)随机抽查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对象
建立督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包括局行政许可事项及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枫溪执法分局本年度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处罚,具体抽查对象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
(三)随机抽查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抽签方式,随机抽取督查对象和执法督查人员,实现督查对象和执法督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对抽取的执法督查人员应依法回避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与督查的,按程序递补人员。督查应依法进行,可采取书面审查、实地督查等方式,查阅复制有关账册、卷宗档案等相关资料,或现场调查有关情况,确保监督检查有力、有度、有为。
(四)随机抽查内容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督查范围、内容等,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工作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具体抽查事项应包括:1.行政许可名称、依据、办理条件、具体程序、时限及收费情况。2.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罚责是否相当、处罚信息是否及时录入公示平台、卷宗制作是否规范、现场整改是否到位等内容。
(五)随机抽查时间
每季度至少一次,具体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中下旬。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增加。
四、实施步骤
(一)依法规范实施督查。在审批案卷评查前,随机抽取执法督查人员和被督查对象,督查组要围绕抽查任务,抓住重要环节,按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规范完成督查工作,如实记录督查情况,保证督查质量和效率。
(二)检查结果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在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三)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于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通报反馈。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专项督办,强化跟踪指导。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组 长:邱延城
副组长:谢煜彦
成 员:蔡奕波、钟子敏、洪雪芬、温军民、陈文扬、许怀州、蔡耿涛、陈炜钿。
下设办公室在执法监督科,办公室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协调、实施和日常资料收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