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9 15: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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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推进,修订印发我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配置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

  二是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局子网页工作,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并主动通过局政务公开栏、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公开信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局及湘桥执法分局、枫溪执法分局的行政执法信息均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信用潮州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纳入保密审查流程,严把“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压实职责,优化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3

3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接下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宗旨,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抓好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研究,特别是抓好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点工作信息规范发布。

  三是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手机信息、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同时探索利用新的信息公开途径,积极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建议上级部门对省、市各级公示平台进行整合,避免同一信息重复录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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