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引领和保障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做实做细。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完善局内部监督机制。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深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涉法问题。四是抓好“关键少数”,坚持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年度述法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领导同志表率作用。五是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依法有序开展垃圾填埋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和公园景区等疫情防控工作,把依法防控疫情作为检验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标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落实改革工作,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一是积极推进“获得用水”服务、强化城市功能配套、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等12项工作任务,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我局还通过委托第三方水质机构每季度对市城区65个二次供水的居民小区开展水质监测,目前已完成全年260次检测工作,水质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二是加强权力清单管理和“减证便民”工作,依托“一网通办”受理平台,持续简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减审批材料,提高政务办事效率。截至12月6日,行政审批业务共受理申请249件,已办结246件,未办结3件。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放权强区、放权强镇”,推动执法管理重心下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我局立足湘桥区所需所能和基层迫切需要,梳理下放湘桥区事权共408项,配合下放镇(街)行政执法职权事项17项。四是以包容审慎为原则,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予处罚制度,初步梳理建立免予行政处罚行为清单10项。
(二)重视立法立规,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把党领导立法作为立法工作的政治原则,落实年度立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一是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扩大会审议我局牵头起草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2021年我局牵头起草政府规章《潮州市城区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潮州市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共2部,制订规范性文件《潮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试行)》、《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人民广场管理的通告》共2件,上述文件均全部履行规定程序,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颁布施行。二是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制度建设,针对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二次供水水质监督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监管等,出台《潮州市城区垃圾分类和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监管考核办法(试行)》、《2021年潮州市城区供水厂出厂水和二次供水水质监督方案》、《韩江“四堤”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快制度和政策供给,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序开展工作。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1年我局向市政府建议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保留规范性文件1件,修订规范性文件1件,变更修订职能部门1件。重点开展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纠正违反行政处罚法的问题。经研究,我局没有相关的法规规章和文件需要清理。
(三)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内容,通报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情况,明确请示报告工作要求。二是坚持开门问策,落实公众参与机制,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42件,并有1件主办件被列为人大代表重点建议。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关,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纳入发文前置审核流程,特别是未按要求听取公众意见或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减损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通过审查,保障行政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通过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为解决执法中的疑难问题和新生事物提供新的思路,提高城市管理服务和执法水平,筑牢法律法规底线。五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用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策解读、通知通告、行政执法事项等信息。2021年局门户网站已发布信息共70条,“潮州数字城管”公众号发布推文75篇。
(四)突出执法专项整治,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执法专项整治,全力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执法力度。截至目前我市违法建设治理量已达112.7056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面积约48.1297万平方米;开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等专项执法整治,执行行政处罚557宗,处罚金额190600元;违法建设处罚18宗,处罚金额12382269元。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截至目前,已通过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结果共599件,召开案审会2次。三是严格实施执法资格管理。及时进行执法证到期换证、逾期注销、新证办理等工作。局机关现有执法证持证人员49人,2021年组织新吸收执法人员(含湘桥、枫溪执法分局)共18名参加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和考试,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四是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目录清单认领和数据录入工作。目前,我局现通过该平台已认领的事项共有53条,已编辑工作实施清单30条。强化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3次,并注重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的应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五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建立局全体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邀请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党内法律法规等法治专题培训,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和观看现场庭审网上直播,促进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干部依法行政思维全面养成,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依法处理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提高风险防控与化解能力。一是落实行政复议全面审查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共3件,经依法主动化解行政争议,上述3宗行政复议均由申请人自行撤回。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今年我局办理上年结转行政应诉案件2件,新增行政应诉案件1件。所有案件局领导均依法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三是畅通诉求渠道,高效处理各种城市管理信访投诉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1823件,网站集约化平台投诉咨询40件,信访件11件,行政机关效能投诉27件,接受群众来信来访32件。数字城管信息中心24小时接听市民意见、建议,对于市民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回复,限定时间处置,2021年至今共受理案件53502件,结案率96.39%。四是增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城市环卫、生活污水处理、供水安全保障、公共场所等重点领域防控应急工作,全力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有序护航城市公共卫生管理,促进社会群众关注的问题有效解决,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法治宣传。一是制定局普法责任清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配套文件,明确普法内容、对象、形式和工作目标。二是结合《潮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户外咨询服务活动,紧扣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实时普法。局领导通过答复市民提问,以民众反映的问题为载体,进行释疑、宣传解答。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垃圾分类”、“创文创卫”等工作,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普及,通过日常巡查执法、专项整治、入户宣传、公园景点宣传栏等广泛发布、发放、张贴,不断引导市民提升自主规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城市治理的强大合力。
三、存在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短板。一是推进法治建设合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如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指导实践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法、途径、形式不够多样。二是法治建设统筹规划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政务服务水平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法治建设宣传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依法执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行政法规培训力度不够,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部分文件征求意见的范围比较窄、形式比较单一等问题。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下一阶段,我局将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内容:
(一)抓好法治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学法用法作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抓手,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会议、“学习强国平台”等载体,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法治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各项学法活动。
(二)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主体职责。加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量化法治政府工作考核标准,及时总结工作亮点,推动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制作全过程管理,严把“提出、草拟、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发文、备案”等各环节的关卡。严格管理机关行政合同,确保合同签订的规范化、科学化,保障本单位的合法权利。
(四)强化协调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加强对决策权、审批权等重要行政行为的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发挥好部门职能,谋求行政效能最大化。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配合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做好行政审批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并推动我局下放执法事项事权的协调衔接,避免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推诿等问题。
(五)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完善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以2021-2025普法规划为抓手,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联动发力,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强化法治宣传,不断增强机关人员和公民的法律素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