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安置对象公示
2024-01-03 11: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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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配租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的安置工作,提升园区配套服务水平,经审查,林金得、余鸿等15名广东泰晟食品有限公司职工符合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准入条件,拟作为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安置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天,自2024年1月3日至1月22日止。公示期限内如发现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反映。
地址: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邮政编码:521000,联系电话:2231156。
潮州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