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配方案公示
2023-01-06 17: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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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2〕82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县、区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现将省下达我市的2023年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不含饶平县)分配给潮安区、枫溪区、湘桥区(按目标任务比例分配)。方案如下:
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配表
按照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罗锡漫,电话:2231156,邮箱:czfdcglk@163.com
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2022年1月12日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