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泉湖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批准同意的潮州市韩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置为市级建筑垃圾处置点,有效期2年,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潮州市韩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桂旭13690005599、联系人:苏昊铎18102630816。
特此通知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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