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潮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泉湖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潮州市建筑市场信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潮建规〔2022〕1号)(详见附件1)要求,我局已委托广东腾晖信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潮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下称“平台”)的建设工作,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予以记分、评级并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布记分、评级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2年8月起我局将启用“平台”对潮州市建筑市场信用进行动态管理。
二、全市各在建工程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含本地和外地单位)应按照用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在“平台”上进行注册登记信息并录入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等。
三、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泉湖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要按属地管理原则,采用“平台”统一分配的账号对辖区所属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实施管理。“平台”启用后,原“外地建筑业企业在潮承揽工程项目信息登记”取消,工程项目信息在“平台”录入完整后,视为完成项目信息登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各自辖区在建工程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平台”上进行注册登记信息并录入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等。
四、我局将对“平台”的使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滞后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将予以通报。对实施本“平台”过程碰到的存在问题,请径向我局市场科反映,以便持续完善。
附件:1、关于印发《潮州市建筑市场信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潮建规〔2022〕1号)
2、“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