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2-06-15 15: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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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推进监管事项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管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1.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2.全市建筑企业;

  3.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4.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

  5.全市燃气经营企业;

  6.全市已取得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三、抽查方式

  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和联合抽查等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

  按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的检查要求,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

  优先抽取以下单位:近年来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欠薪事件的或上年度被立案、行政处罚、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

  四、抽查比例与频次

  年度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频次不少于2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明确工作目标,加强联合协作,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具体业务科室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上设定抽查任务,实施执法对象动态调整,细化检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做到随机抽查工作全面公开、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具体业务科室要根据市市监局《关于印发〈潮州市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年度发起抽查次数不低于1次。

  (四)各具体业务科室应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坚决维护住建市场管理秩序。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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