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推进监管事项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管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1.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2.全市建筑企业;
3.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4.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
5.全市燃气经营企业;
6.全市已取得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三、抽查方式
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和联合抽查等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
按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的检查要求,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
优先抽取以下单位:近年来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欠薪事件的或上年度被立案、行政处罚、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
四、抽查比例与频次
年度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频次不少于2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明确工作目标,加强联合协作,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具体业务科室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上设定抽查任务,实施执法对象动态调整,细化检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做到随机抽查工作全面公开、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具体业务科室要根据市市监局《关于印发〈潮州市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年度发起抽查次数不低于1次。
(四)各具体业务科室应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坚决维护住建市场管理秩序。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