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征集潮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资源利用企业的公告

2022-05-12 11:53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根据《再生资源管理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和《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办通〔2020〕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建立健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补齐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理短板,推动我市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我办决定向社会征集潮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资源利用企业,征集企业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备工商行政部门依法注册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内容。

  二、具备商务部备案证明。

  三、企业配置的车辆及设施标识统一、人员着装统一、衡器标准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流动回收车负责运输各网点的再生资源,做到“日收日清”,实现社区回收网络与分拣加工中心的对接。有明确的处理去向,并建立有完善的台账记录。

  四、报名企业应诚信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

  五、企业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被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管理。

  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可于2022年5月20日前填写申请信息表,并携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我办将确定向社会公布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供各居民区、办公区、公共场所、文教区、医疗机构、餐饮机构、集贸市场、其他产生源等已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单位、居民对比选择对接,完善可回收物资源利用链条。

  未尽事宜,请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卓扬,13509898238,电子邮箱:czljflb@163.com。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13楼。

  附件: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物资源利用企业信息表



                        潮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