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区2021年公租房租金核减对象公示
2022-02-17 16: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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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我市城区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潮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潮州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经审查,杜桂荣、刘文成等321户公租房承租家庭,具有湘桥区或枫溪区城镇居民户口,2021年家庭月人均经济收入低于1770元(含1770元),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无房家庭优先保障),符合公租房公租房租金核减条件,拟作为2021年公租房租金核减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天,自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3月8日止。公示期限内如发现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反映。
地址: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邮政编码:521000,联系电话:2231156。
附:2021年公租房租户租金核减名单
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