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8日至6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迅速传达部署。7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题讨论研究巡察整改工作。8月18日,我局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我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在整改信心上坚定执着,在整改行动上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最快的速度、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工作。
(二)认真制订方案。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认真研究制订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利用2个月时间,分为“动员部署、落实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人事纪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查摆整改,细化分解为36项整改问题和13项整改任务,制订了114项整改措施。按照“现在能改马上改、短期能改限时改、复杂问题抓紧改”的原则,针对具体问题制定了短期(至9月底)、中期(至今年底)和长期三个整改期限,每个问题由一位局领导牵头负责,并明确整改内容、责任科室(或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三)全面落实责任。局党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局整改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与此同时,坚持把严明工作纪律作为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明确局班子成员是分管业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事项负总责;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是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狠抓督促检查。局党组多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局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带头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工作的整改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遵循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快速推进。9月19日,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逐条对照,立行立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22项短期整改任务已全部落实整改,中、长期整改任务正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对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存在模糊认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一是制订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党章党规,以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作为重点,采取专题学习、讨论交流、撰写学习体会等形式不断深化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二是制定出台了《中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的工作职责,规范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以及议事决策等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二)关于“党组的战斗力和执行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1.关于“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进展滞后”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潮州市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整改落实方案》、《潮州市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推进时限计划表》,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要求,建立工作倒逼机制。二是针对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多、管线埋设复杂等不利因素,及时召开普查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协作机制,为推进普查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每周听取普查单位、监理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采取“完成一片、检查一片、核对一片”方式,有效提高了普查工作效率和外业探测数据质量。自今年7月底开展普查工作以来,普查单位每天投入35个班组展开外业探测施工,截止今年9月底普查单位共完成地下管线探测约2800公里,占普查工作量的46.7%,确保今年底前完成地下管线普查任务。
2.关于“城市地下燃气管道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整治不彻底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潮州市城镇燃气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关于打击破坏天然气设施和盗窃天然气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从今年8月下旬开始,组织对现有天然气管道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管道供气企业13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63处。落实管道燃气企业对所属管道进行全面检测,完善远程监控系统。三是督促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加快推进现有燃气管道的并网整合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海鸿、锦东、华丰意溪3家管道燃气企业,以及我市最大型住宅小区-恒大城管道供气设施的并购交接工作,华能、中海油等管道燃气企业的并购整合工作也已达成初步意见。对并购整合的燃气管道设施,坚持先改造、后通气的原则,要求接管单位在完成接管手续后,应先对管道燃气设施进行全面合规性检查,对管网存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通气运行,从而确保管道供气安全。四是加快燃气行业建章立制。已完成《潮州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拟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近期将依法按程序上报市政府颁布实施。完成《潮州市城镇燃气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初稿,近期将发到各部门、各单位征求意见。五是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组织开展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用气安全等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关于“全市管道燃气供应“一张网”推动速度偏慢”的问题。一是及时调整城镇管道燃气项目的年度建设计划,提高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合理性。二是协调和督促高压燃气管道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9月14日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市政府审查同意。三是为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与项目建设单位建立“每周一议”制度,并拟草了《关于建立全市管道燃气供应“一张网”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并上报市政府印发实施。四是实行燃气“一张网”项目周报、月报等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跟踪检查。五是组织外出学习大型LNG冷冻罐项目建设管理的经验做法,并从今年9月起,在局下属安监站、质监站抽调业务骨干进驻闽粤经济合作区LNG储配站,对该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六是组织深能燃气公司等燃气企业在户外LED广告屏上播放宣传片,编印宣传图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关于“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力,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变相违规售房现象”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突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政策文件,增强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三是编印商品房销售《提醒告知书》,并在政府网站公开,提高市民购房的风险防范意识。四是从今年7月下旬起,组织开展在建在售楼盘执法检查,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共检查楼盘6个,对检查发现个别开发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就先设售楼处的情况,当场责令企业落实整改,并要求其承诺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售房。
5.关于“对审图‘塞车’问题缺乏有效的办法”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审图程序,对建设项目审图工作实行一门式受理、一次性收件告知、一网式查询以及分段、分专业审查制度,有效提高了审图质量。二是规范审图机构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完成了审图机构服务窗口的升级改造和规范设置,并对外公开办事程序和监督电话。三是落实审图机构采取充实技术人员、增加协作机构等措施,缩短施工图审查时限。目前,我市施工图审查期限全部缩短1/3,大型工程可在15日内审结,中型工程可在10日内审结(审结时限均低于省的有关规定)。今年1至9月,我市审图机构共审结项目70项,其中属重点建设项目24项、列入百团大战项目14项,尚未出现“塞车”现象。
6.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监督指导不力”的问题。一是通过召开提醒会、签订责任书、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等形式,有效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二是印发《潮州市城乡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实施方案》、《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潮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部署开展专项检查。今年8月以来,我局共出动人员151人次,检查在建工程57项(次),共发出监督抽查记录53份,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68处,动态扣分28人次。三是今年9月我局首次引用《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实施行政处罚,并对湘桥区建设局发出了执法建议书和催办函,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四是加快推进扬尘视频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目前,市城区主要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已接入扬尘监控系统,其他在建工程也将陆续接入系统,力争实现监控全覆盖。五是组织开展户外安全宣传、现场观摩、培训教育等活动,今年以来共培训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约1200人次。六是全力配合市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加大力度,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文明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关于“对下属行业协会缺乏指导和监督”的问题。一是加强对行业协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督促各协会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规范办事程序;二是落实各协会上报下半年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和要求,更好发挥协会联系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关于“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检查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印发了《潮州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改造工作有序开展。三是今年8月16日我局在局机关、下属单位和各县区选派20人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农村建筑工匠师资培训,为下一步开展全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打好基础,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四是加大对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查频次和力度,今年8月下旬以来,我局组织对潮安区、湘桥区、饶平县部分镇村进行现场督查,重点检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一户一档”建立情况及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方面,共检查10个镇、24个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要求县、区进行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改造任务。今年省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950户,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开工户数1108户,开工率56.7%;竣工户数211户,竣工率11%。
(三)关于“思想政治建设缺失”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制订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共组织专题学习6场次,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及时传达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主要领导多次为全局党员干部上党课、作专题辅助报告,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三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争上游、做实事、守底线”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茂芝会议旧址、“潮籍开国将军陈德生平展”,深入“百团大战”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参观学习等,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奋发有为的思想基础。四是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学习方式,通过上微党课,开展“学省党代会精神,迎党的十九大召开”考学,以及选派青年党员参加市直第三届“廉洁火炬杯”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潮州市共建文明新家园”演讲比赛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
(四)关于“组织建设缺失”的问题。一是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党委届满后十多年没有完成换届”的问题,我局已着手开展党委换届筹备工作,在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将迅速开展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向各党支部发放《潮州市直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文本》、《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等学习资料,并将党章党规作为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点学习内容。三是今年8月10至11日,我局组织局党委所属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市直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学习;9月15日我局举办基层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市直工委组织科科长为局党委直属各党委、党(总)支部党务工作者以及各基层党支部书记、支委、党务工作者讲授党组织设置、基层党组织换届、党内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等党务知识,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四是多次提醒和督促下属未换届的党支部尽快启动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市建筑设计院党支部已向局党委申请换届,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也已书面向我局党委申请设立党支部。五是9月18日至22日,局党委组织对直属市房管局、市建安总公司党委和市人防办党总支部,以及直属15个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不断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六是建立基层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及考核制度,从今年起开展下属基层党支部书记向局党委进行年度述职及评议考核工作。
(五)关于“制度建设缺失”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制定出台了《中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的工作职责,规范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以及议事决策等制度。二是修订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等20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三是局党组中心组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对查摆出来的民主生活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气氛不浓,不够严肃等问题进行整改。四是开展党务工作会议记录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党支部、党小组的学习会议记录。
(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对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重新调整,并印发了《关于落实我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重新修订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了每个科室(单位)和各个环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分析会,认真总结上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查找廉政风险点,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印发了《2017年市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四是局党组中心组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专题学习;机关党支部也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
(七)关于“纪检工作机构监督缺位”的问题。一是针对局党委纪委班子长期空缺的问题,我局已着手开展党委、纪委换届筹备工作,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将迅速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并尽快配齐党委纪检工作机构。二是局班子成员把谈话提醒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针对分管领域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相关记录,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八)关于“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不得力”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工作、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制定出台了《中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做到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三是认真排查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和隐患,并逐一研究制订防控措施;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并公开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程序,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国庆中秋节前夕,我局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廉政提醒短信,重申廉洁纪律,打好“预防针”,确保廉洁文明过节。四是今年8月以来,我局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集中学习《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等廉政读本,观看《蜕变的初心》、《走向牢狱的“规划”》等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到韩文公祠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九)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2015年起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机关办公用茶实行严格管理,并一直执行至今。二是2016年起我局对机关订报费用开支实行严格管理,并一直执行至今。三是我局在前段时间办公用房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领导办公用房设置,至今年9月25日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四是2015年我局结合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对公务用车工作进行全面规范管理;结合今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对下属单位使用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具备保留公务用车条件的散装办、培训中心、设计院3家单位的公务车辆作拍卖处理;对检测站、造价站原借用车辆暂时无法归回车辆权属单位的2台车辆进行了封存。五是从今年8月下旬开始,组织对下属8家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并做好建章立制,目前各单位已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三公”经费、公车使用等管理制度共25项。
(十)关于“选拔任用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选拔任用干部存在违反规定的现象”的问题。一是编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分发到局党组成员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二是组织局分管人事领导、人事科科长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全市组织工作业务培训班学习。三是对巡察组反馈个别干部任职年限不足的问题,我局将按照组织部门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
(十一)关于“干部交流轮岗等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个别科长多年未轮岗的问题,局党组成员已进行了充分酝酿,将结合我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及内设机构的调整,对多年在同一科室工作的科长或重要岗位人员进行适当调整。二是针对市建筑设计院班子长期没有配齐的问题,局党组向市委组织部提交《关于市建筑设计院副院长人选的沟通意见》,并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工作,今年7月31日市人社局已任命该院2名副院长;三是组织局直属科级事业单位开展内设机构的岗位设置变更工作,尽早启动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竞争上岗,建立干部人才梯队。
(十二)关于“规章制度没有及时修订完善”的问题。局已对财务管理、公文处理、公务用车、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新修订的管理制度从今年8月31日起开始执行。
(十三)关于“执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不到位”的问题。我局按照干部档案室的建设标准,完成对局干部档案室的整改工作,并做到制度上墙。
(十四)关于“机关后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大厦各业主单位、物业组对大厦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针对大厦四层平台防水隔热层老化破损、渗透漏水以及排水系统堵塞等问题,我局已组织市建筑设计院编制修缮方案和工程预算,并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修缮经费,待经费落实后将尽快开展改造工作。二是针对建设大厦物业组人员年龄普遍较大、不适应物业管理要求等情况,我局作为大厦物业管理牵头单位,积极开展调研,并广泛征求各业主单位意见,拟借鉴其他兄弟单位的做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物业公司负责建设大厦物业管理。我局将在近期完善相关方案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十五)关于“对离退休干部不够关心重视”的问题。一是落实局机关党支部结对帮扶机关老干党支部,对3位困难帮扶对象已落实帮扶责任人,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建立定期组织局科级以下退休干部体检的制度,将在今年第四季度组织局科级以下退休干部进行体检。
(十六)关于“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等其他中、长期整改任务。一是抓好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组织生活、民主评议、选人用人等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效推进。二是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情况,研究制定了一批中、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对此次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如制度建设、防范机制等,我局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真正把整改问题与健全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中、长期整改任务得到及时有效落实。
三、持续推进,固本强基,为推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将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持之以恒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潮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促进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是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步伐不变,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将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紧盯不放,狠抓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深入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和预防,深入排查制度缺陷漏洞,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健全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制度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8-2393326;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五楼办公室;电子邮箱:czzjbgs@sina.cn。
中共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