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承诺”我市推行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信用+承诺”我市推行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近日,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举措,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目标,突破制度的束缚,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采用“信用+承诺”实现“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减缓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促进了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是我市营商环境改革取得的又一成果。
一、实施背景
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缴纳现金保证金投入量大、返还周期长、沉淀过多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限制了企业发展积极性,影响交易市场发展活力。虽然现行推广的电子保函极大降低了投标人的投标成本,但投标人仍然需要支付一定的保函费用,手续办理过程较为紧琐,增加了企业的压力。为加快推动我市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发展改革局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公共资源交易与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探索“信用十招标投标”应用新模式,打通“信用潮州”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符合信用条件的企业在我市投标时可以自行选择以签署信用承诺函的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这一举措较传统现金转账方式,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保证金成本和办理时间。
二、具体做法
(一)拓展“信用+”场景。印发《潮州市“信用十保函”工作行动方案》,制定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办理流程。在项目进场招标时,交易中心积极协调鼓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上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函方式,投标人在确定参加投标后,可以通过选择签署信用承诺函的方式,无需额外缴纳投标保证金。为方便投标人全流程线上操作,我市还对电子保函系统进行升级,嵌入分级分类信用信息及系统选择页面,极大丰富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供给形式。
(二)打通信用信息渠道。由市发展改革局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原有信息化平台条件下,优先打通信用中国,全国联合奖惩,广东省信用信息等咨询接口,同时完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建设,实现信用查控与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与信用中国、全国联合奖惩、信用产东等系统平台对接联通,系统自动对投标人的信息信用进行实时查询。
(三)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依托潮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守信激励叠加评价机制,对信用良好的投标人开通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在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过程中,凡经信用信息核查校验有良好的守信记录(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信用承诺”中没有“部分履行”或者“全部未履行”的有关记录),可在交易系统中在线签署“投标信用承诺函”替代开具电子保函或转账缴纳保证金参与投标。而存在以上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则只能以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参与投标。
三、工作成效
(一)助企纾困解难题。自推行“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以来,符合信用条件的投标人使用信用承诺函对于节约直接投标经济成本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一方面企业在参与项目投标时在资金配比方面可以剔除保证金的资金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减少投标保证金的投入成本,企业在单周期内可同时参与更多的投标项目,提升了市场主体参与投资的活跃度。一张小小的信用承诺函,撬动了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大杠杆,自推行以来,已有88宗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该方式,累计为各参与投标企业在线完成“投标信用承诺函”签署179份,为企业释放投标保证金2539万元。
(二)以信用体系建设赋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守信良好的企业推行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新做法,进一步推进信用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信用激励约束作用,同时也提高了交易主体的诚信经营意识,规范了市场秩序,营造“诚信兴商”的经营氛围,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有效促进了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局将在现有“信用十保证金”“信用十办电”“信用政府采购”等36个信用应用创新场景的基础上,继续拓展信用应用领域,探索打造“信用十金融”、“信用十监管”等信用品牌,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赋能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