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2021-12-24 09: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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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准备工作,保证改革期间企业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企业可通过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申请有效期顺延换证,企业只需要在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提交“法定代表人声明”和“原资质证书”,发证机关核实资质证书信息无误后办理换证手续。
二、资质证书所包含都是三级资质的,无法申请办理有效期顺延,按照建办市〔2021〕30号文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在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按照有关规定换证。
三、施工劳务资质已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效期届满及变更的,需办理注销手续后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