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试行)》(潮府规〔2021〕7号)的要求,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潮州市交通运输局、潮州市水务局制订了《潮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潮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试行)》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潮州市水务局
2021年6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