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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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建评办[2018]1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潮人社[2011]321号文《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近年继续教育培训的实际情况,决定自今年8月份起在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开展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本身的知识和技能持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全市建设系统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 近期颁布法律、法规政策(含职改政策);
(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三) 装配式建筑管理与质量控制。
四、培训学时和培训形式
培训为90学时(含授课、研讨、自学、复习、考核),培训采用脱产、半脱产授课,以集中培训为主,自学、研讨为辅助相结合进行。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至8月3日,报名时请提供电子表格(以Excel表格格式填写)并发送至QQ邮箱709106403@qq.com,报名地点在市建设大厦十八楼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联系人:刘贤惠、蔡添雄,联系电话:2393097,2393031。
培训时间:分二期进行,具体安排候报名时通知。
六、培训要求
(一)每年继续教育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希望引起各有关单位的重视,按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将继续再教育的工作认真落实到实处。未按时参加培训者,后果自负。
(二)按[2011]321号文的通知精神,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课继续教育情况由我市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潮州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统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录入。
七、特别强调
为推动我市建设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做好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服务工作,使申报人员加深对职称评审政策的理解,提高申报材料填报质量。我市建筑工程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18年8月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符合申报条件,今年拟申报我市建筑工程中级、市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单位负责职称工作人员开展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业绩要求、规范填表等内容的集中宣讲。请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迅速将通知内容进行传达,组织申报单位负责职称工作人员和各申报人员按要求报名参加培训,今年将不再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料进行个别指导。
附件:1、2018年建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报名表(含政策宣讲);
2、2018年各单位负责职称工作人员参加职称政策宣讲报名表。
潮州市建筑工程中级资格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