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产品备案登记的通知

( )

2016-06-03 17:18
来源: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浏览字体:

潮建通[2016]82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有关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经查,在我市注册备案登记的揭阳市鼎立建材有限公司、普宁市葵星新型墙砖有限公司已被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销产品备案登记资格。[详见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销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产品备案登记的通知》(揭市建建[2016]33号)]。为规范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我局决定撤销以上2家企业的产品备案登记,禁止上述企业的产品在我市建设工程中使用。在撤销备案至重新取得备案登记证期间,建设、施工单位如使用以上企业产品,将不予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特此通知。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