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14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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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14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4]15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筑业企业须于3月20日前登录“建筑业统计平台”,在线填报2013年年报数据,同时将纸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应于3月25日前审核汇总本辖区的统计数据,并按如下要求报送我局: (一)报送2013年本辖区统计的年报汇总表一套,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本辖区《年报汇总说明表》(见附件2)和年报统计分析(结合本年数据对本辖区建筑业行业发展做简要分析)。 二、认真做好2014年定期报表工作,各建筑业企业要在每月10日前登录“建筑业统计平台”填报上月的统计数据,并将纸质报表加盖公章报送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应于每月15日前完成催报、初审工作,并将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我局。 三、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明确建筑业统计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并于2月15日前向我局报送《建筑业统计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1)。 联系人:王伟楷 联系电话:2393405 |
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14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4]150号) |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