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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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6 00:10
来源: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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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潮安委〔2013〕1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市各在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应充分吸取11月份以来各地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以及年终加班施工的特点,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全面排查和消除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市安监站要结合本通知精神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控方案”要求,对所属在建工程开展一次地毯式检查,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市政工程要迅速责令限期整改,登记建册,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并依法予以处理,确保安全。 三、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市安监站将本次检查总结并填写“安全检查项目情况表”于2014年1月10日前上报我局质安科,电子档发至电子邮箱:460565293@qq.com。我局将根据上报项目情况开展督查工作,并汇总有关资料上报市安委办。 |
附:1、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