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
( )
|
||
潮建[2013]86号 签发人:许典辉 |
||
─────────────────────────────────────
|
||
关于切实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为按要求完成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加紧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各县、区(管委会)与市政府签订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加大力度,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切实抓好农村清洁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整体推进城乡垃圾处理,2013年至2014年要切实落实责任,实现全市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覆盖。 二、要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要完善规划编制工作,各县要编制完成全行政区域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整体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2013年,饶平县、潮安县要尽快启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建设,力争早日建成投入使用。2013年,全市范围内在用和新建的垃圾填埋场全部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14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2013年,全市100%的建制镇建成1座以上生活垃圾转运站并投入正常运营。到2014年,全市范围内适当增加转运站,达到合理布站,市、县、区、镇、村垃圾转运体系实现全覆盖。2013年—2014年,全市范围内各自然村全面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实现全覆盖。2013年,全市要开展 “美丽乡村,环卫先行”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要加快收运处理设施建设,打造保洁示范带及示范片区,健全保洁制度,聘用固定保洁人员,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三、要明确目标,严格考核 各县、区(管委会)要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书》各项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要按照责任要求,制订措施,严格对辖属单位落实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我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每年组织对全市各县、区(管委会)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县、区(管委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农村垃圾处理及环境改善”指标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
||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