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3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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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0 18:37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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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3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5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须于 2013年3月5日前完成2012年度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并对本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纸质报表应于2013年3月10日前上报到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二、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须每季季后10个工作日内网上报送2013年季度统计数据; 三、各企业应按要求报名并参加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培训班的学习。 联系人:辜晓芹;电话:2393405 |
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3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53号) |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