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 )
2012-10-12 23:24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粤建科函[2012]79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准备资料,并落实专人负责检查工作,确保我市年度节能专项检查在全省地级市排名有所提升。 2、请各县、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对2011年以来竣工工程及2012年在建工程进行统计,填写“附表一、二”,并于2012年10月18日前以书面及电子版本形式报送我局质安科(邮箱:82789403@qq.com)。 3、请各县、区住建局按检查内容要求以文件方式确定本区域2011年、2012年绿色建筑推广示范项目各一项(在建或已竣工),以便接受抽查。 |
附: |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