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安全生产年”暨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及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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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8 00:24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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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市安委会《潮州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切实开展对建筑施工坍塌、高处坠落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整治,以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为手段,督促有关建设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严格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及带班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安全隐患,实现2012年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无死亡事故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1.深入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服务,以标语、专栏、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内容,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基层,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2.开展深基坑及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按照《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建执函[2012]348号)要求对深基坑及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和指导施工、监理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施工安全法规,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提高预防事故能力,确保隐患治理到位,有效降低两类事故发生的风险,力争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整治率100%,实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四落实”和全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3.开展执法监督及举办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季度、各时期的气候特征及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协调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着力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日)。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现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目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质安科和市安监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负责组织、   协调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6月11日10月25日)。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把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辖区内每个施工、监理企业每一个在建工程及一线施工作业人员,要求企业对在建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加大对深基坑、高支模、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建立隐患和危险源台账,落实专人跟踪整改。

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抽查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开展活动不积极、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要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要在高温、台风、汛期、雷雨大风等自然灾害多发时段,以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施工、监理企业及各在建工程,督促其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中暑等各项措施;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要适时开展节前检查,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3.总结评估阶段(10月26日11月10日)。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及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及建筑起重机械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不断完相关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促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活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年”活动及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及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2.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基坑及起重机械整治工作要突出雷雨大风强对流天气、汛期、台风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辖区内工程的深基坑及建筑起重机械要建立危险源台账以备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

3.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中,各级安监机构应建立危险源监控台账以备检查,台账内容应包括危险源具体信息、危险源监控责任人和跟踪监督情况。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单位向我局质安科报送以下信息:一是请各县、区住建局于2012年6月2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二是请各县、区住建局和市安监站在7月20日前将深基坑及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送我局质安科(请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82789403@qq.com),以便汇总上报省住建厅及市安委办。

 

附:

1、《2012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及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建执函[2012]348号)

2、《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函[2012]349号)

 

 

 

                                       二○一一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