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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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4月6日,我市枫溪区发生一起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认真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的批示精神,我局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这次专项检查的目的是充分吸取事故教训,亡羊补牢。通过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生产,迎接市经贸洽谈会暨一批重点项目动(竣)工仪式活动的胜利召开。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迅速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情况以及各类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执行情况,特别是深基坑、高支模、高层外墙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装拆、使用等相关环节以及施工用电、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及应急演练情况,包括:
1、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及带班检查情况。
2、所承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坚守岗位和履行职责情况。
3、各类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专家论证、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以及验收等情况。
4、对安全隐患排查、登记造册和落实整改情况。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情况。
7、建筑起重设备落实“三项制度”情况。
8、施工用电专项整治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9、各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我局《关于印发迎接市经贸洽谈会暨一批重点项目动(竣)工仪式活动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方案》情况。
三、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组织,精心布置,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编制隐患排查情况一览表,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完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该停工的坚决停工,绝不姑息迁就,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市工程安全监督站将这次安全检查情况于4月20日前报送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我局将根据情况对各地开展施工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