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9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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