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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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60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国庆节前检查的时间安排。自即日起至
1、
2、
3、市住建局检查阶段。在各地开展检查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进行督查,具体检查时间、抽查项目另行通知。
二、国庆节前大检查的工作要求
1、各施工、监理企业在自查期间,企业负责人必须带队进行检查,检查人员的组成必须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2、严格落实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各在建工程项目应于
3、各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市安监站应于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庆节前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