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深圳“大运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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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深圳“大运会”期间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深圳“大运会”的顺利举办营造平安和谐的环境,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深圳“大运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274号)、《关于促进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427号)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专项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在“大运会”到来之际,各施工企业(包括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起重机械安装企业,下同)要认真履行好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分管负责人必须带队对所属建筑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和应急预案。工程监理企业应采取旁站、增加巡视频次、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生产情况检查,加大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管理力度。
二、各县、区住建局(建设局)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督查工作。各级质安监督站要结合自身实际,层层落实监督责任,要加大对在建工程监督频次和执法力度。对施工企业无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监理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必须予以安全生产管理动态扣分。情节严重的应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三、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大运会”期间各施工、监理企业的在建项目必须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在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