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生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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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生产的通知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建设局,市城区各燃气企业:
为了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安全生产,为实现深圳“大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在本月14日上午召开的2011年上半年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抓好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各燃气企业要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认认真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要抓安全、保稳定,确保不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排查隐患,狠抓整改
要全力排查隐患,重点要加强陶瓷企业燃气使用管理,集中力量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陶瓷企业违规建设、使用燃气的,一律要予以取缔。要在整改上下功夫,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以及燃气年检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拿出整改办法,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要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全力消除隐患,把整个安全形势掌握在可控范围内。
三、加大投入,加强宣传培训,夯实安全基础工作
各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安全设施投入,大力完善安全设施建设。特别针对燃气站点消防灭火器材、泄漏报警仪、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探头等安全设施陈旧老化的问题,要舍得投入,及时更换。要不断加强宣传培训,对用气户特别是使用燃气的陶瓷企业,要做好安全宣传,灌输安全意识;对燃气从业人员重点加强燃气法律法规、燃气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切实提高生产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努力夯实安全基础工作,确保燃气安全生产。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