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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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1 19:24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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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天气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建设局,市城区燃气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天气季节,是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防御高温天气有关工作的通知》(潮府办〔2011〕44号)要求,为切实加强高温天气期间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燃气行业管理,坚决杜绝和遏制因高温而引发的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防范和应对高温天气作为当前燃气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关注民生、维护稳定和发展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要针对燃气生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和应对高温天气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落实,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妥善得到处置。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管理职责,立即组织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燃气生产、储存、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高温工作预案、以及今年年检时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等情况,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不按期落实整改的企业,要责令停业、停产,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对市城区燃气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并抽查两县部分燃气企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燃气企业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针对夏季燃气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大对各类设施、设备运行工况的巡查密度,并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严格控制贮罐储气量、工作温度和压力,并根据气温变化及时采取喷淋等降温措施,防止因贮罐内部压力过高而引发安全事故;

(二)加强烃泵、压缩机等生产设备的日常检查,做好密封点(包括动密封和静密封)、法兰、螺纹连接处的检查维护,坚决杜绝因超负荷运行引发安全事故;

(三)加强安全应急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保证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喷淋管线处于良好运行工况。要确保各类安全阀,放散管、压力表、紧急切断阀等安全设备的工作正常,如有情况要立即检测或更换;

 

   (四)妥善安排好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合理安排人力,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坚决杜绝人为安全事故发生。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防范事故能力,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要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对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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