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住房城乡建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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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住房城乡建局、区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1]9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及建设各方主体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工作,按照我局1月20日安全例会提出的工作部署,结合3月1日“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新一年施工安全工作进行认真规划、部署,并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专项整治,以确保安全生产。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立即组织对在建工程开展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建设局,市安监站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跟踪整改。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工地,各级安检机构要采取严厉措施,坚决予以局部停工、停工整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及个人要按《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对拒不整改、屡禁不止及违反二条红线的行为,安监机构要及时取证,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四、请各县、区建设局,市安监站将本次开展检查的情况(包括实施扣分及处罚项目)于3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质安科,以便综合上报省厅。
我局将根据各县、区建设局,市安监站上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无认真的落实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将进行严厉处罚并上网通报。
附: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1]90号)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