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
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使整治取得实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2.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
3.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1.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
2.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
3.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4.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
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
(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群众反映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范围。
(五)其他问题
1.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2.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限购水电气,限制开启门禁、乘坐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3.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结建式人防工程土建、排水防涝、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二、专项投诉举报渠道
欢迎广大业主通过下列电话或邮箱向我们反映问题: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68-2393312、邮箱cz2393312@126.com
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68-5811469 、邮箱cazjjfgg@163.com
湘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68-2217513、邮箱xqjsfcg@163.com
饶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68-7803445 、邮箱rpfg3445@126.com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