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有隐患?赶紧来举报

2024-02-06 17:29
来源:潮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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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危害燃气安全情形的监督举报,潮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现向社会发布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提供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共同守护公共安全。

  受理范围:

  1.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规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问题瓶”等违规行为。

  2.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瓶、灶、管、阀”及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等违规行为。

  3.燃气企业未签订供用气合同、未定期开展餐饮等用户入户安检、随瓶安检,未进行安全要求告知等违规行为。

  4.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及学校、医院、民政服务机构、旅游景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行业领域用气单位购买使用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灶管阀”,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违规行为。

  5.餐饮经营服务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未规范设置或不畅通等违规行为。

  6.企业或居民在小区车库、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燃气等行为。

  7.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燃气充装许可、气瓶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等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违规行为。

  8.其他危害燃气安全的情形。

  举报方式:

  市级举报电话:0768-2393306

  潮安区举报电话:0768-5811439

  饶平县举报电话:0768-7802534

  湘桥区举报电话:0768-2219788

  受理时间:

  举报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针对举报线索,市、县(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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