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召开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宣贯会
7月8日下午,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陈裕德同志在建设大厦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宣贯会议。会议传达学习《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并就进一步规范住建领域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分管领导,各县区住建局(规建局)分管领导,各级工程安全监督站及市建筑垃圾收纳试点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单位各企业要明晰时间节点,确保落实到位。自5月21日起,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前要制订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并与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签订处置合同,在申请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一并提交审批。工程项目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建筑垃圾处置企业出具的建筑垃圾处置凭证。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执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理顺建筑垃圾管理职责边界,细化明确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管理责任,建立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协同合作机制,加强全区域、跨部门、多层次的建筑垃圾联合执法工作,密切配合,提高建筑垃圾治理重、大、难问题的协同处置能力,确保《方案》落实见效。要加快专项规划,统筹规范管理。要加快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点专项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布局区域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构建潮州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要推进示范引路,安全规范建设。潮州市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潮州市湘桥区绿环利废墙材厂作为我市建筑垃圾再生处置试点企业,要不断提高认识,加强企业自身建设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和运营,全面提升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