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潮州市湘桥区鼎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2026-04-30 16:5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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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鼎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耿树潮州市湘桥区鼎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二、同意你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蔡俊明”变更为“陈耿树”。

       三、请你司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四、请你司按有关规定,自本批复发文之日起30日内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请将变更结果抄报湘桥区府办。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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