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潮州市湘桥区鼎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组织形式、高级管理人员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批复
2026-04-07 16: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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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鼎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潮州市湘桥区鼎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组织形式、高级管理人员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变更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潮州市湘桥区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三、同意你司董事李进佳、林宏、丁伟城、赖古雄变更为陈臻、许新阳、陈丹丹、张岁天,总经理王芒变更为陈耿树,财务主管何莹莹变更为郑斯哲,风控主管郑建德变更为苏杰。
四、同意许新阳、陈丹丹、张岁天任你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春齐、卢美钦、刘彩芬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五、同意你公司按上报的《章程修订本》进行修订。你司应按照有关规定,自本批复发文之日起30日内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事项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将变更结果抄报我办及湘桥区府办。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