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潮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潮府告〔2019〕12号
根据粤府土审(01)〔2019〕327号文有关精神,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市区2019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省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潮州市市区2019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湘桥区意溪镇下坪经济联合社。
三、征收土地面积:0.8791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公顷) | 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 | 青苗补偿费标准 | ||
万元/公顷 | 小计(万元) | 万元/公顷 | 小计(万元) | ||
建设用地 | 0.8791 | 95.6181 | 84.0579 | ||
合计 | 0.8791 | 84.0579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该批次用地征地后有3人属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2.7万元已经存入“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
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办法:在征地时给予一次性补助,由湘桥区意溪镇下坪经济联合社自行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 | 登记时间 | 登记地点 | 复核时间 |
湘桥区意溪镇下坪经联社 | 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30日 | 潮州市 自然资源局 | 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 30日 |
六、凡从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视为放弃其应有权益。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