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潮州市防范和处置
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潮府告〔2024〕2号
经潮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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