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潮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现公布潮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潮州市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要求。2023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信息公开平台,持续深化行政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9862条,概况类信息更新量47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805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696条,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市政府及其部门通过政府网站“解读专栏”,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9次。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积极组织开展互动交流活动,主动回应公众咨询,有效解答网民留言1737条;开展在线访谈15场次,解答群众提问233条;发布征集调查信息51次,收到反馈意见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围绕最大限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便捷获取政府信息的目标,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指导全市各单位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2023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44件,上一年结转申请14件;已办结35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7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33件,行政诉讼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压实各县区、各部门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持续抓好行政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潮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制和赠阅工作。全年共刊发6期,刊登市政府文件29件,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通过“系统监测+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内容检测、运维监测和排查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提高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效率。制定出台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账号及权限动态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各单位开展用户及权限检查,建立工作台账,规范账号使用,保障平台安全。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持续优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体系,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聚焦上级考核评估和第三方测评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难点瓶颈,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发挥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持续开展市、县两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抽查和年度评估工作,组织对全市8家政府网站和69家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高质量满足群众信息公开需求能力仍需加强等。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强化主动公开力度,压实各县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聚焦信息公开疑难问题,加强培训指导,提升信息公开履职能力。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方式,增加创新性解读的比例,促进政策解读走深走实。三是持续优化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构建以政府网站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务公开新格局,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互联互通、融合发展,不断增强公开平台的实用性、便捷性和亲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市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