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
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的通知
潮府函〔2023〕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
为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对口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实施,推动深圳市-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对口帮扶走深走实,全面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坚持目标导向争创一流,全力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策划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按照省委工作部署以及市委“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迎头赶上奋勇直追,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力打造近悦远来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制度创新。从制度层面提出更多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改革创新举措,推出首创性、突破性的制度性成果,形成“潮州经验”,打造营商环境“制度高地”。
——坚持法治理念。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改革,做到改革有序,于法有据,保障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权利公平,给市场主体以稳定预期。
——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科学把握改革时序和节奏,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确保创新改革总体风险可控。
二、工作举措
(一)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探索智能“秒批”
主要内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加大电子证照的应用,打通数据壁垒,逐步实现数据共享;推动一批高频事项秒批秒办,推进“一件事”主题服务。加大对“粤智助”的推广应用,探索审批事项智能“秒批”和“无差别办理”,推动“人工秒批”向“智能秒批”跨越,提高政府审批效能,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
具体举措:围绕企业发展周期和市民生活工作等高频场景,对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优化,整合成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对“一件事”实行一体化办理,实现公众侧“一件事一次办”,政府侧“一件事协同办”。通过数字赋能,推动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升级迭代为“一次不用跑”。加强对全市“粤智助”应用指导,打通企业群众办事“最后一米”。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各政务服务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
(二)实施商事登记“跨域通办”,实现“倍增”目标
主要内容:落实粤东粤西粤北营商环境提升工程,以商事登记为切入点,立足潮商资源的禀赋优势,全面对接深圳一流标杆城市,推行市场主体“省内迁移通办”,整合迁移登记等环节,实现迁入地“一地申办、一次办理”。
具体举措:加大网络系统改造升级,打通数据连接通路。依托商业银行创新形成“政银企”三方合作机制,提高“互联网+”服务深度,搭建立体化的商事登记“跨域通办”平台,实行企业落户“一站代办”、商事登记“审前服务、秒批即办”、银行开户“视频认证”。推出“政邮专窗就近办”和“政邮专员上门办”,充分利用网点覆盖范围广、居民区分布密集、节假日正常营业等优点,选取8个人口密度大、业务需求多的邮政所挂牌“政务服务便民点”,增设“政邮专窗”,提供咨询、材料收集、审核、受理服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潮州中支、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
(三)推进项目建设流程变革,开展“订制式”服务
主要内容:以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需求为导向,树立政企“合伙人”的服务理念。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全流程审批服务和管理事项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并联审批率达到50%以上,审批逾期率低于5%。
具体举措:推行投资项目精细化类型管理,实现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项目以及带规划建设条件出让工业用地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接入工程项目4类项目审批总时限分别压缩至15个、15个、20个和5个工作日以内。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将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内,不涉及敏感区、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改、扩建普通仓库和厂房纳入改革范围。简化办事流程,对符合现状控规的简易低风险工业项目,实行全信任审批,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即来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人防审核意见和施工许可并联办理,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审批环节压缩至不超过3个。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流程,实施分期验收竣工模式。结合建设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为企业量身订制个性化报批流程,提供从项目引进到竣工投产全链条顾问服务,主动研判项目可能遇到的“瓶颈”政策和技术问题,订制个性化报批流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
(四)深化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改革,打造“潮州样板”
主要内容: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统一原则,推进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深化改革,巩固提升“评定分离”改革成效,推动实现改革工作由“全行业”向“全区域”过渡,全力打造招投标改革“潮州样板”。
具体措施:加大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力度,完善行业监督管理配套制度,健全项目业主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招标项目招标前中标后风险把控和履约评价管理,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升级招投标系统平台建设,深化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实现从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到异议、澄清修改、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以更加阳光透明、规范高效的招投标制度规则和标准,为内外资企业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突出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招投标领域的行业监管力度,常态化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全力打造竞争有序、择优选优的市场生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
(五)创新土地要素管理模式,推进“立体式”载体建设
主要内容:推广实施“用地清单制”,进一步扩大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适用范围。优先盘活园区存量建设用地,稳步推进“工改工”工业地产项目。
具体举措:深化“用地清单制”管理模式,形成“清单式”信息,土地供应时“一单尽列”、免费公开,对市、区土地储备机构在土地出让前已主动完成的评估普查事项,企业在后续阶段不再重复申报或者审批部门简化审批条件,推动项目审批、建设提速增效,实现“拿地即开工”。创新项目供地机制,大力推行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年期出让,允许出让年期按20-50年,减轻初创企业的筹建成本。推动零散低效工业用地向园区腾挪集聚,实施“标准地”、“带项目”供应。制定与新型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业用地和产业园区功能配比指标,促进新型产业用地和新型产业园区的功能完善和精细化管理。鼓励立体发展模式,鼓励建设“摩天工厂”、推动“园区上楼”。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对口帮扶潮州指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
(六)优化税务征收服务方式,打造智慧“税链”
主要内容:构建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税务,实现从无差别纳税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从“以票治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进一步优化纳税人办事体验。
具体举措:深化“多税合一”综合申报改革,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推广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系统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实现企业、个人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用好税收全流程数据,将税收服务政策与纳税人缴费人数据进行关联,“点对点”精准服务。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
(七)建立异地联办工作机制,推行“管家+专家”服务
主要内容:推行政务服务首席服务制度,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优化全程免费帮办服务,提升“点对点”“面对面”专属服务体验。推行远程帮办模式,开展“云坐席”线上服务,实现企业诉求“一键提”,政府部门“速反馈”,精准服务“更匹配”。
具体举措:制定异地联办事项清单,成立异地联办工作专班。制定异地联办服务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畅通绿色通道。设置企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员等制度,承担企业的审批“代办员”、信息“反馈员”、政策“宣导员”、政企“协调员”,为企业提供全流程跟踪服务。依托招商引资先锋队工作机制,建立目标企业在潮投资全流程服务模式,以“保姆式”“跟踪式”服务提供线下集约式“帮办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配备专职投诉协调人员,受理企业和办事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协助解决其在政务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优质服务。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各政务服务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
(八)开启惠企政策“一键享”新服务,实现精准扶企
主要内容:依托粤财扶助平台,通过数据关联分析和预测,主动研判用户潜在个性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政策精准推送、免予申报,线上一键确认即可兑现,实现“免申即享”。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推动惠企政策从“精准推送”向“精准兑现”转变。
具体举措:全面汇聚各类惠企政策,精准解读兑现政策,通过“四个一”,即“一张清单”“一个专栏”“一个窗口”“一套系统”推动政策由碎片化向整体性转变,形成常态化涉企政策服务工作机制。依托“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建设,公开涉企专项资金政策;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对标升级主题专栏,构建涉企政策集约化发布管理的渠道矩阵。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建设“政策兑现”服务专栏,通过“一张清单”“一个专栏”“一个窗口”“一套系统”实现惠企政策由碎片化向整体性转变。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潮州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
(九)深化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打造“信用潮州”
主要内容:建立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对守信市场主体实施减材料、减时限和容缺办理等便利服务。加强“信易+”示范创建,优化应用模式。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基本实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
具体举措: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拓展“信易+”在企业通关、办税、用电、奖励、审批、消费等服务领域应用场景,推动信用惠民便企。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突出靠前服务意识,加大“信用管家”推广力度,引导市场主体注重信用资产运营意识。完善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各行业各地区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专项治理,着力营造诚信践诺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潮州供电局、潮州海关、饶平海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
(十)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观察员”制度
主要内容:深入实施“纪企直联”、政企“茶话会”、企业“直通车”、项目专班制等机制。探索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
具体举措:深入开展“入企走访连心”调研帮扶活动,实行网格化全周期服务、全要素保障、全链条助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关心潮州经济发展的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商会会员、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各界人士中,招募营商环境观察员。组织观察员定期走访调研部门、企业和园区,面对面听取意见,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常态化开展“将心比心、终端体验”活动,查找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工作的难点、堵点、弱项。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督查及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巩固已有成果,推动各项指标优化提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营商环境问题大征集活动,集中整治各地各部门办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乱摊派”、执法简单粗暴等严重伤害亲清政商关系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3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职责。各职能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纵向衔接国家和省对口部门,横向组织市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创新探索和配套政策制定,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各县、区要弘扬基层首创精神,主动作为、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改革举措。
(二)强化工作机制。市营商办要强化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日常业务监测提醒,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解决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推动国家专网、系统、数据落地应用,做好数字化支撑。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市司法局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的调整情况,及时组织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修订工作,全力做好法治保障,确保改革不触碰风险底线。
(三)强化督导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我市营商环境工作的督查力度,全面压实各部门的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走深走实走细;对落实不力、进度缓慢、推诿扯皮甚至弄虚作假的,予以列入专项督查名单。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加大监督力度,对抄报提交、移送交办或舆情发现涉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要加大督查跟踪;经查证属实的,要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