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潮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潮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新要求。2021年底前,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规章文件、组织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1年,全市制发规章3件,废止规章0件,现行有效的规章6件,制发规范性文件89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8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11 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处理决定数量分别为261159件、14207件和75249件;行政事业性收费40510.57万元。
二是积极推动市、县两级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发布工作,市直政府组成部门和4个县、区(管委会)均按时编制完成并对外公布本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细化主动公开事项。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均建立“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专栏,集中统一展示本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目录编制情况,切实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便群众查阅。
三是推动做好全市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有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疫情防控专题专栏,发布疫情相关信息258条,让群众更加及时方便地了解疫情防控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07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99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8宗。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60宗,占56%;不予公开7宗,占6%;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4宗,占22%;不予处理2宗,占1%;其他处理4宗,占3%。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54起,行政诉讼32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全链条做好规章文件、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市、县两级建立完善主动公开标准目录,严格按照标准格式编辑整理并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规章6个,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四)信息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提高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效率。开展市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运用智能化技术,切实改善老年用户和残障人士在使用网站服务时的体验。积极推动省统一开发的新版依申请公开系统的部署使用。
(五)解读回应方面。
进一步推动落实《潮州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工作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一平台阵地作用,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均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解读。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机制,拓宽公众信息反馈渠道,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政民互动,有效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在潮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互动交流专栏,2021年度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在线访谈2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8次,发布征集调查信息39次,收到网民留言1493条,平均办理时间为2天。
(六)监督保障方面。
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同时结合全面依法治市等考评,切实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开展市、县两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对本地区各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努力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办将切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二是抓好政策解读工作。认真抓好《潮州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落实,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是继续加强业务指导培训。不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市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