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市区2021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2-02-14 10:5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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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市区2021年度

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20)〔2022〕27号


潮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潮州市市区2021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潮自然资〔2022〕25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使用建设用地。同意你市使用湘桥区意溪镇上津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建设用地0.2506公顷(3.759亩)。上述集体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上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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