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01-28 16:10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潮州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全年组织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活动共9场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时传达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我市贯彻落实举措。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工作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切实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三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全面推动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全年共4万多名公职人员参加宪法知识考学和民法典考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2次,开展潮州市2021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线下’专题宣传”荣获2020-2021年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

四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照工作要点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有效推动要点任务落实。率先在全省印发《法治潮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潮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初步形成以规划为指导、实施意见为推进措施、年度工作要点为具体任务、法治督察为抓手的闭环抓落实制度体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政务服务效能显著增强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全市77个部门3240项业务“一窗通办、一窗通取”,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效率大幅提升。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全省率先在粤商通上线潮州商事服务专区,企业设立时间压缩至半天内,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呈现稳中有升态势。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事权改革,向湘桥区委托、下放涉及自然资源等五大领域事权共2226项。

二是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全新“跨域通办、市内通办”体系,实现2000个政务事项“市内通办”、300多项事项“跨域通办”。全省创新采用“5G+无线专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在全市49个镇(街道)和894个行政村部署了‘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实现全市所有镇(街道)及所有行政村电子政务的全覆盖。潮安区政务服务大厅被省评为“标杆培育大厅”。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完成实施清单的编制,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超过90%,在全省排名较靠前。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072个,村一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63个,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服务零投诉,群众满意度达100%。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提出七大工作任务40项具体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实施对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在负面清单之外给予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推进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全市已实施评定分离项目9个。优化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全面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全部事项线上审批全覆盖。推动金融领域信贷服务供给侧机构改革,构建潮州市“信易贷”白名单生成机制,以守信激励为导向提高企业合规经营意识。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立法实现提质增效

一是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提请审议《潮州市工艺美术保护与促进条例》《潮州市潮剧保护传承条例》《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出台《潮州市城区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潮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潮州市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等3部政府规章。

二是健全民主立法机制。设立16个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向社会公布,制定《潮州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完善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有效期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决策公信力执行力持续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编制并公开发布《2021年度潮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潮州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15个事项纳入重大决策目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可视化”计划管理。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对370件政府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属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达100%。严格落实政府合同、框架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内容依法合规,顺利实施。编印的《潮州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得到省司法厅肯定并向全省推介。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下达执法编制592名,出台《潮州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全力打造登塘镇省级示范点创建,全市镇街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粤东西北前列,各镇街道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8811宗。

二是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4份,涉及免罚事项59项,实行“柔性”执法。出台《潮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文明用语的工作指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本地化部署,实现市、县(区)、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主体移动执法全覆盖。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把执法主体“入口关”;开展年度案卷评查、重点领域执法专项督察;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各类执法信息标准一致、信息同源、统一管理、集中公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示率100%;编印《行政执法实务工作手册》,编印全省首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实施工作指南》,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加快形成一是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建设。成立潮州市茶农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个,黄庆钿调解工作室等个人品牌调解室10个,强化多元调解联动,助推诉源治理。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调解、仲裁工作体系,完善争议多元处理机制,调解成功率全省排名第一,仲裁结案率全省排名第二。建立完善多元化知识产权调解机制,加快推进深圳潮州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战略协作。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全市各县区成立“一站式”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为群众提供“一中心三平台”的一站式集约化服务。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23件(人次),均依法有效化解。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责任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市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4%。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6件;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4宗,均未出现“败诉”案件。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行政权力依法正确行使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制度,严格依规受理投诉,加强跟踪督办,夯实和完善“闭环式”监督机制。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履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经济责任审计,着重加强对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持续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实现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联接、整体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政策解读,优化政策解读方式方法,结合实际推进政策咨询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潮州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推进各级政府及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府”。

二、2022年主要工作计划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个别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行政执法能力等仍存在短板,法治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2022年,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加强《关于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其指标体系应用,推动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法治潮州建设考核,将依法行政情况列入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各级政府高效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加强公众参与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政调解力度,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认真办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突出抓好民办教育、征地拆迁补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审计,强化审计整改跟踪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调动各级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支持从实际出发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推进政务诚信法治建设,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