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健全“五项机制”开展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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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2 23:21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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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健全“五项机制”开展水污染综合治理行动

 

近段时间以来,潮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以韩江、枫江、黄冈河流域和内洋南总干、西总干水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水环境治理体系,坚决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新时代潮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优质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一、建立实施综合推进机制市政府专门成立水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全脱产集中办公。负责全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工作着力构建多部门、多线条、多层级统筹联动、协同作战的综合推进机制,以韩江、枫江、黄冈河流域和内洋南总干、西总干为重点,综合推进韩江、枫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黑臭河涌及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并制定具体时间表、任务书,一项一项抓落实、抓推进、抓攻坚

二、建立实施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及污染源家底,对全流域排污口现状进行系统核查。系统整合环保、水务、公安等部门资源,选择具有代表性的45个断面建设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并设置视频监控,对重点河段、重点断面、重点排水口实施全天候、无间断监督管控及时有效监控河流水质状况和污染变化趋势。同时,所有监测数据将通过联网管理平台反馈到环保、水务等部门,并定期通报各河长、作为对河长制考核等相关工作的分析决策依据。目前,枫江流域自动监测站一起试点项目已启动建设,预计10月底建成投入使用。

三、建立实施综合执法机制在各部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的基础上,统筹整合环保、水务、国土、公安、城管等15支执法力量,着力构建由水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指令、牵头部门协调、职能部门分担、县区和镇街等各方面紧密配合的综合执法机制。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联合执法模式,每两周至少定期开展一次水污染防治综合执法行动,同时开展随机突击式执法行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方式,对随机抽查点进行不定时、突击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强力打击各类水污染违法行为。落实案件通报联查机制,重点打击污染直排、偷排漏排、洗砂盗砂、畜禽污染、水源保护区内乱搭乱建等环保污染行为。

四、建立实施综合保洁机制多措并举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将工作重点转到治河、护河上,将重心下沉到镇、街,对水域进行分段分片划分,合理设置拦截栅栏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活水循环、清水补水、生态修复等措施,逐步改善重污染支流水质。加大沿岸治理力度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清洁行动集中开展沿岸“清理”“清拆”统一行动,对河、溪、沟、渠、塘沿岸违章构筑物进行全面拆除依法对威胁水生态的沿岸污染源和风险源予以整治、搬迁或关闭,从源头杜绝河湖水体污染。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河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及周边区域污染联防联治,逐步实现河床湿地化、河坎生态化、河岸景观化,恢复河流生态功能,提升流域水环境承载力。

五、建立实施综合筹资机制统筹运用水污染防治专项等资金,逐步实现从“补建设”向“补运营”、“前补助”向“后奖励”转变。活用环境经济政策“保本微利”原则征收污水和垃圾处理费,以污染者付费的分担机制调动更广泛的社会群体和企业参与污染防治。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低成本、中长期的有关专项贷款投向项目建设。运用PPP、BOT等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综合治理,鼓励乡贤与企业家捐建水环境治理和保护设施。目前,已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近10个PPP项目正在加紧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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