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让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潮州市编制出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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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1 17:58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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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让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

——潮州市编制出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近日,潮州市政府批准实施《潮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5)》,标志着潮州市的城市发展理念向保护自然、修复自然转变,对破解城市排涝不畅的发展困境,消灭“城市看海”的生活模式,有效治理“城市病”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为潮州市建设成“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规划引领和支撑。

一、坚持尊重实际。以潮州水文气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原有城市治水系统为基础,让新城区不欠“新账”,老城区补上“旧账”,因地制宜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原有城市排水防涝系统进行优化。以城市黑臭水体综合防治为重点,大力提升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实现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提高水安全、复兴水文化,构建集“水生态维持、排水防涝、水环境保护、雨水资源化利用”于一体的海绵城市工程系统。

二、坚持保护修复。一方面,坚持原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拟自然开发原则,加强对潮州的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进行原位保护,注重保护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坚持以城市黑臭水体综合防治为重点,对已受破坏的河湖岸线等要素进行修复,充分发挥绿地、道路、水系对雨水的吸纳、渗滞、蓄排和净化作用,全面修复城市生态功能。

三、坚持系统编制。摈弃“碎片建设”思维,对海绵城市进行系统化编制。一方面,从宏观尺度上构建全市“山、水、林、田、城、湿地”一体化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构建和完善保障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的主要海绵系统,并对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提出建设指引。另一方面,从中观尺度上细化城区的水生态基础设施,并针对中心城区内涝积水、河涌污染等主要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海绵城市建设单元提出建设指引。

四、坚持分布推进。结合潮州现有条件基础,合理安排建设步骤,明确提出远近期建设目标,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长期系统性安排。近期建设规划重点建设包括韩江新城起步区、高铁新城、韩江新城、意溪水乡新区、凤泉湖高新区、南山产业园、东山湖现代产业园、潮州老城区、韩东老城区以及潮安老城区等10个片区。中期建设规划力争到2020年,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约为29.9平方公里,占规划建成区面积的24.0%;远期建设规划力争到2035年,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40平方公里,占规划建成区面积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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