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全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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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0 17:38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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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全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上新台阶
去年以来,潮州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以“做好人口工作、建设幸福家庭”为核心,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人口计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度,全市人口出生率11.73‰、自然增长率5.73‰,两项指标均控制在省下达目标之内。针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为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力争把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2.7‰、6.8‰以内,我市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构建解决人口问题机制。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参与、各方联动、群众认同”的总体要求,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探索统筹解决人口计生问题的新机制、新途径和新方法,制定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措施。继续落实挂钩帮扶基础薄弱和后进地区制度,加强对后进地区的帮扶、指导,全力抓好薄弱镇、后进村的转化,促进全市工作平衡发展。
二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入开展“两无”活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抓好生育节育政策落实,提高“两无”活动成效,促进政策生育率有效提升。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口计生例会制度,抓好任务分解、动态跟踪、阶段预警、奖优罚劣各个环节的落实。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查处违法生育行为,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严肃生育政策。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法,突出考核重点,探索建立任期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权”制度。
三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争创综合改革示范市。积极推进人口计生工作项目创新,争取有更多项目入选全省“项目创新奖”。按照省“五级联创”标准要求,认真对照检查,逐项抓好落实,着力构建统筹协调、科学管理、舆论宣传、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和动态责任等“八个机制”,在争创国家和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上取得突破。
四是加大奖励扶助力度,推进实施“惠一生”工程。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继续创新和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推进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手术并发症患者扶助和免费定点对症治疗,完善生育保险、节育手术保险和计生家庭新农合医疗补助等制度,协调做好新农保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加大对单亲、留守、孤残等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救助,进一步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发挥“惠一生”工程的良好效应。
五是加大服务管理力度,建立流动人口均等化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全面落实镇、村两级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推动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之间的“同级协商、上级协调、相互配合”协作机制,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和反馈制度,推广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计生自我服务管理新模式,同步加强对外出人员的计生服务管理。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流动人口的免费服务和便民维权措施,提升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
六是加大基层建设力度,推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快完善计生服务网络,启动实施市级计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推进县镇两级计生服务站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示范站所建设。加强人口信息化管理,全面开展对人口信息的核查和校对工作,提高人口信息质量。建立健全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及更新机制,推动相关部门间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大力推进“诚信计生”建设,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镇(街道)和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要加强人口计生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建设,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的管理服务能力。
七是加大“两非”打击力度,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抓好孕育、入户、结婚登记等信息的定期通报,加强对出生性别比失衡地区的重点监控,组织开展人口出生清理核查活动,定期开展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专项整治,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同时,在抓好试点的前提下,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面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积极开展育龄夫妇优生咨询服务,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