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加强革命老区建设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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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1 12:36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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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加强革命老区建设扎实有效 
 
近年来,潮州市高度重视革命老区建设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加快老区发展步伐,着力提高老区群众的生活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目前,全市共有老区村庄的镇(场、街道)43个,其中重点老区镇29个;老区行政村562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62.86%,属省定贫困村105个,占全市省定贫困村95.45%;老区村庄1689个,老区人口107.84万人,老区贫困户数12250户。饶平县在去年被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确认为“中央苏区县”。 2008年以来,各级扶持老区发展资金累计11.49亿元。2010年全市革命老区国内生产总值95.86亿元,同比增长15%,人均纯收入3949元,比增17.5%。
一是统一认识,用老区精神推进老区工作。不仅把老区工作作为一项经济工作,更把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深入老区村庄,调查了解老区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贫困老区“五通”情况的调查、老区危破学校的调查、老区边远分散村庄的调查,把老区建设与全市的扶贫工作一起规划,分项组织实施。努力解决老区人民“行路难、用水难、住户难、读书难、用电难、就医难、通讯难”等问题,为老区人民奔康致富扫除障碍。坚持做到“三个优先”:老区的问题优先研究,老区的困难优先解决,老区人民的需求优先满足。并因地制宜,搞好分类指导,做到老区建设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安排扶贫项目、资金时,重点向老区倾斜,在举办各类扶贫培训、安排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老区的贫困村、贫困户。
二是强化责任,为老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建立了老区建设工作责任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把老区建设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市主要领导对老区建设工作亲自抓,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把资金、技术、服务向老区倾斜。把扶贫措施逐项分解到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同时把市直单位的驻村工作队重点往老区安排,确保每个老区镇有一名市领导联系,每个老区村有一支工作队帮扶。多年来,各级坚持实行领导挂点、单位挂村、干部帮户的扶贫责任制,努力帮助贫困老区村、农户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积极帮助和支持革命老区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优先扶持、引导、发展,全力推进革命老区经济发展。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支援老区建设的浓厚氛围。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革命老区精神。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老区建设相关系列活动,有针对性地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和专题节目,布置橱窗展,宣传老区历史、老区现状、老区建设成就、老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组建了一支老区宣传报道通讯员队伍,通过宣传,进一步强化全社会“致富思源”意识,使广大青少年经常受到爱国主义教育,促使全社会都来关心老区、关注老区、关爱老区,支援老区建设。  
四是典型引导,广泛调动老区群众治穷致富的积极性。扶持老区发展经济,增加村、户经济收入是实现老区脱贫的一个中心工作。一方面,教育老区群众发扬革命传统,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克服“等、靠、要”的惰性思想,激发老区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多年来,各级采取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老区资源优势,调整种养结构,发展一镇(村)一品生产,积极扶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发展生产的模式,辐射带动老区群众发展种养业。并树立了一批致富典型,让老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以事实促使他们转变传统的自然经济观念。另一方面,结合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根据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引导老区群众确立商品生产意识、市场意识和新型农民意识,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老区致富的问题。
五是加大投入,改善革命老区发展条件。在财政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用好市级每年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努力解决全市低收入农户住房难问题。今年来,全市共投入资金10306.33万元,计划落实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3454户,其中已竣工1888户,建设面积15.88万平方米;抓好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老区村庄的搬迁安置工作,2008年以来,共投入财政补助资金690.5万元,搬迁贫困老区村庄10个,安置284户1200人。围绕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市县级标准农田示范区、小农水议案、改低、农田整治、土地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大禹杯”等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老区农田抗灾能力和生产能力。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积极整合涉及老区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各类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智力扶贫工作,努力提高老区群众的就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帮扶老区群众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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